廣州市科技成果登記辦事指南
廣州市科技成果登記辦事指南
一、辦理對象
個人和企業
二、辦理條件
(一)登記材料規範、完整。
(二)已有的評價結論持肯定性意見。
(三)不存在成果權屬、完成單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議問題。
(四)不涉及國家秘密。
(五)不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有關規定。
三、所需材料
(一)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導出數據壓縮包(請發送至廣州科技服務業協會郵箱sclkfxh@gz.gov.cn或拷貝U盤提交)。
(二)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打印并蓋章《科技成果登記表》(原件一份)。
(三)已申報科技計劃項目的成果提供驗收證書(複印件一份)。
(四)非科技計劃項目的成果請提供以下材料:
1、成果評價證明(複印件一份)
基礎理論成果:本單位學術部門的評價意見、學術論文、學術專著和論文發表後被引用的證明。
應用技術成果:鑒定證書或行業主管部門出具的評價證明。
軟科學研究成果:軟科學成果評價證書。
2、技術研究報告和工作總結報告(複印件一份)。
3、知識産權證明:專利證書、動植物新品種權證書、軟件登記證書、質量标準及相應檢測或驗證材料等(複印件一份)。
4、第三方應用證明及經濟、社會效益證明材料(3家單位以上紙質證明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5、完成人員名單:按成果貢獻大小排序并本人簽名,加蓋公章 (原件一份)。
*所提交的技術文件資料應符合技術檔案管理和相關行業規範的要求,第三方應用證明、效益證明以及評價證明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
四、系統下載
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V8.0下載:http://www.tech110.net/

五、窗口流程
(一)在國家科技成果網下載系統,按要求填寫打印并蓋章。
(二)向廣州市科技成果登記受理窗口提交紙質材料進行登記。
六、網上流程
(一)登錄國家成果登記網下載并安裝系統
(二)在國家科技成果登記系統中,填寫完整科技成果信息
(三)選擇數據導出,生成數據壓縮包。
(四)将數據壓縮包發送至郵箱或拷貝U盤現場提交。
七、辦理流程圖

八、辦理時限
(一)登記機構在網上收到成果完成單位提交的成果登記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進行形式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受理。
(二)審核。登記機構在收到書面登記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内,對受理登記的科技成果進行審核,審核不合格的退回申請登記單位修改或不予登記。
(三)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對審核通過的科技成果在市科學技術行政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30天。
九、辦事窗口
(一)窗口名稱
廣州科技服務業協會
廣州市科技成果登記資料受理窗口
(二)工作時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三)地址及聯系電話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下塘西路37号605室
聯系電話:020-83491782
(四)交通指引
公交:可乘坐36、66、189、278、810、864路至童心南站下車。
地鐵:可乘坐地鐵5号線小北路D出口步行約800米。
十、收費标準
免費。
十一、收費依據
無。
十二、辦理依據
(一)關于印發《科技成果登記辦法》的通知(國科發計字[2000]542号)。
(二)《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廣東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通過,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三)《廣州市科技創新促進條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7月1日施行)。
(四)《廣州市科技獎勵辦法》(2001年《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
(五)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科技成果登記與信息公開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粵科管字〔2013〕127号)。
十三、備注
本業務無其他注意事項。